顯示具有 European Patent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European Patent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0年12月14日 星期二

小型歐洲專利 -- Eleven states to move on single EU patent

相關原文

‧EUObserver: Eleven states to move on single EU patent
‧V3: UK government urges EC to revisit single patent plans

由於歐洲共同市場(European Union, EU) 的 Internal market commissioner, Michel Barnier無法在EU中溝通完成Community Patent的相關立法,主要是由於義大利與西班牙仍不同意的相關的語言方案所致。

11個國家已經同意執行小型的單ㄧ歐洲專利方案,這11個家包括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盧森堡、荷蘭、斯洛伐尼亞、瑞典、英國、德國 (Denmark, Estonia, Finland, France, Germany, Lithuania, Luxembourg, the Netherlands, Slovenia and Sweden and the UK )。

2008年4月22日 星期二

London Agreement 將在 2008 May 01 生效

相關原文及影響

‧Europe makes patents more palatable
‧US and Japanese patentees stand to gain London Agreement bonus

在 London Agreement經過法國國會通過以後,將於2008年5月1日生效。簡單的說,在歐洲專利局審核通過的專利可以持審查通過的版本直接到英,德,法來註冊行使專利權。

至於EPC會員國對Lodon Agreement的實行作法,請參閱Wikipedia的條目。

2008年3月25日 星期二

EU暢議的專利法庭對共同市場有利,但對申請人有利?

原文連結: DSS case shows why EU leaders want one patent jurisdiction, but will patent owners?

這篇文章的內容主要說明 DSS目前在歐洲的訴訟狀況,以及衍生的問題。

DSS是一家美國公司,發明了一種鈔票防偽的技術,並且獲得了EPO准予專利。它認為歐洲央行發行的歐元鈔票,侵犯了它的專利權,控告歐洲央行,要求侵權的賠償。

DSS一開始先向盧森堡來訴訟,但是盧森堡以他沒有管轄權駁回,於是DSS到每個歐盟國家進行訴訟。同時歐洲央行也在數個歐盟會員國的國家法院提起專利無效的訴訟。

目前已經有幾個國家有初步的訴訟結果,在英國最高法院暫時停止高等法院撤銷專利的決定,法國也有類似的決定。但是在荷蘭與德國則是專利有效,DSS準備進行侵權的賠償訴訟。

問題就來了,歐盟現在是一個共同市場,經濟事務應該有一體的標準,不同的國家司法系統對EPO所給予專利的看法不同,會導致整體市場的不一致性,對歐盟宣稱歐盟是單一市場的說法相當諷刺。所以歐盟應該會有進一步的作為。

但是對專利權人來說,歐洲專利法院會有幫助嗎?單一的歐洲專利法治制度下,申請人的專利是否有效是一翻兩瞪眼,全有或全無,如果申請人一個一個國家申請,英國不准專利,說不定德國還有機會。如果歐洲專利法院成立,申請人為了他的最大利益,說不定國家專利局的申請案將會激增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