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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2日 星期二

London Agreement 將在 2008 May 01 生效

相關原文及影響

‧Europe makes patents more palatable
‧US and Japanese patentees stand to gain London Agreement bonus

在 London Agreement經過法國國會通過以後,將於2008年5月1日生效。簡單的說,在歐洲專利局審核通過的專利可以持審查通過的版本直接到英,德,法來註冊行使專利權。

至於EPC會員國對Lodon Agreement的實行作法,請參閱Wikipedia的條目。

2006年11月9日 星期四

歷經多年仍無解的歐洲專利新面貌

Source: Years of deadlock on EU patent bring some new thinking

歐盟自1968年以來就一直反對一個統一的歐洲共同體專利,主要是因為成員國不願意去調和國內的法律制度,不願對專利出版品的語言妥協,亦或是去決定哪一個國家可以得到更多與專利相關的法律工作。

歐洲議會於2006年10月份通過了一份聲明要求EPLA應該有比較好的解決方案,但是卻又提不出解決方法方法。需注意的是,這個議會曾於2005年7月一致地反對將軟體專利引進歐盟的專利制度中。法案遭議會退回以後,近一步的審議將延遲至12月或1月,或者更晚。

在這個同時,蓋茲代表微軟訪問布魯塞爾,與McCreevy會面希望歐盟的專利制度有具體的成果。Francisco Mingorance 是 Business Software Alliance(BSA, 成員為主要的軟體商包括微軟)的代表律師表示推動新專利制度為許多公司的高度優先工作。因為若於歐盟內沒有一個共同的法律標準,專利所有權人就得在每個國家的法庭中防衛自己的專利,這將是一個很花錢的程序而且通常導致互相牴觸的判決結果。他說"一般在歐洲打專利官司花費大約是美國或日本的三到四倍"。

EPLA遭議會退回以後,McCreevy曾經表示,他在評估兩個方案,一個是重新堆動在1973年被歐洲議會否決的共同體專利(community patent) 。但是這個統一的方式仍遭到歐洲議會的反對,也很難得到25國部長會議的一致通過。

第二個方案,也是眾多業界支持的方案,可以避過歐盟的程序並且得到相類似的效果,就是完成兩個非歐盟層級的協定,London Agreement與European Patent Litigation Agreement(EPLA)。

會員國同意London Agreement,表示只需要專利說明書公告成英文、法文、或德文,就可以在會員國行使權利。目前英國與其他八個國家已經在2000年同意,目前就卡在法國。

第二個元素,目前仍在草議階段的EPLA,是由非歐盟組織的EPO要求31個成員國考慮的共同法律標準。法案最終要成立一個成員國的歐洲專利法院。這個解決方案也許比共同體專利要求建立一個完整的專利制度來的可行。但是德法英,這三個最常發生專利侵權爭議的地方卻不願支持EPLA,因為這可能會危害到本國的司法系統與產業。但是較小的歐盟國家及瑞士卻支持 EPLA。

EPO的發言人Rainer Osterwald表示,"EPLA已經沒有爭議等待通過立法,只是還沒有訂定投票日而已。在EPO的成員國內部中有些仍有某些政治性歧見,有些在等著看歐盟最後的決定"

有些歐周議會議員反對EPLA是因為這會給EPO更大的權利。而EPO自 1973年成立以來,不受歐盟執行委員會與歐洲議會的監督。EPO目前雇有6000名員工,由專利申請案的申請費與審查費來支付開銷,不需要歐盟的資助。在2005年EPO使用了約12億歐元的經費。這個組織的法律地位,類似聯合國,或歐盟執委會。EPO的高階主管甚至不需要支付薪資所得稅。

雖然有31個成員國監督EPO的運作,仍有人批評EPO的上訴委員會很少更動審定結果,而且歐盟與EPO間的衝突也不少。縱然歐洲議會在2005年反對軟體專利立法,但是EPO仍不斷發出所謂的以電腦執行的發明(computer-implemented invention)專利。反對軟體專利的人已經再次行動要阻止更廣泛給予專利的可能,深怕一個統一的制度會讓核准軟體專利更便利。

11月25日約 100 位專利律師與軟體設計師將於慕尼黑參與由Foundation for Free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FFII)贊助的會議,研擬對策。FFII的副執行長Hartmut Pilch表示"如果EPLA真的施行了,將給沒有任何代議人員的不民主機構EPO,更多的權力。"

產業界有不同的聲音,德國的BASF掌管智慧產權副總Klaus Dieter Langfinger表示BASF每年都要例行性的將1100多個申請的專利案進行翻譯成多種語言以保護公司的權益。在歐盟有21個正始語言,到了明年一月會因為保加利亞與羅馬尼亞的加入再增加兩個。Langfinger說"不論是跨國企業或是中小型公司,一致的權利保護是很重要的"。翻譯一個專利案到六個語言要花BASF15000歐元,但是申請的費用只要1000歐元,而只有3%的翻譯過的專利在每個國家的專利局被打開來讀過。他說"大部分的花費就好像直接被丟到垃圾桶一樣"。

據McGreevy的發言人Drewes表示,歐盟執委會今年會全力支持McCreevy的計畫,將所有的障礙排除,以獲得歐盟層級的共同體專利與EPO要的EPLA。為清除歐洲議會的阻力,McCreevy建議執委會代表加入EPLA的審議。